發表時間:2022-06-16信息來源: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網站
現將《哈爾濱市退役軍人關愛扶助基金管理使用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退役軍人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退役軍人工作的決策部署和上述法規政策,充分體現退役軍人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的貢獻,在保障困難退役軍人享有公民普惠待遇的基礎上做加法,拓寬資金保障渠道,給予過渡性、臨時性優待幫扶,體現出與其他困難群體的差異性;同時兼顧思想教育感化以維護群體穩定性,有必要在我市設立該基金,為規范基金管理使用,需要制定《辦法》。
二、起草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關于加強困難退役軍人幫扶援助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9〕62號)《關于加強困難退役軍人幫扶援助工作的實施意見》(黑退役軍人發〔2020〕19號)等法律和文件要求,以及省委第十二屆第167次常委會議貫徹落實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三、主要內容
?。ㄒ唬┟鞔_哈爾濱市退役軍人關愛扶助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性質和管理形式。本辦法所稱基金,是指由哈爾濱市慈善總會聯合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發起并在哈爾濱市慈善總會冠名設立,對外以哈爾濱市慈善總會名義開展公開募捐,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關愛扶助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本人及其家庭的市級專項基金。
?。ǘ┟鞔_基金使用范圍和扶助形式?;鹗褂梅秶饕且平话仓煤蛻艏卦诠枮I市內的軍隊退役人員及其他優撫對象,視情況可擴大到現役軍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通過資金扶助的形式,對面臨特殊困難無法通過現有政策制度予以保障或現有政策制度保障后仍有較大困難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本人及其家庭給予臨時性、過渡性補充扶助,困難程度的界定原則上以低保戶、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性貧困家庭為主要標準。在同一年度內,基金不和其他級別的同類基金重復扶助同一對象。
基金采取項目扶助和應急扶助兩種扶助辦法。項目扶助是根據基金內可動用資金情況,制定主題扶助項目。結合實際情況,為各區公平合理分配受助名額,適當給予各縣(市)資金支持。應急扶助是幫扶對象陷入突發困境,由其屬地區縣(市)落實幫扶政策后,生活仍然有較大困難的,可以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申請基金應急扶助。
?。ㄈ┟鞔_基金基金的監督管理和終止條件。按照民政部《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的相關要求,基金的財務管理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則,將籌款信息、申請扶助記錄、審核、撥付記錄等通過哈爾濱市慈善總會網絡平臺實時、全流程進行公示。管委會負責保管基金管理使用原始憑證,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監督?;鹬鲃咏邮艿谌綄徲?,審計報告原文以圖片形式在哈爾濱市慈善總會網絡平臺公示。
如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基金進入終止程序:
1.隨著經濟發展和國家政策、法規的調整,基金的捐贈意向與國家有關規定相違背時;
2.基金完成使命或不再有與基金設立目的相關的需求時;
3.基金結余資金低于2萬元,且在3個月內未有新的資金注入時;
4.遭遇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終止時。
四、解讀機構
按照《哈爾濱市行政機關政策解讀規定(試行)》(哈政辦發〔2017〕20號)規定,解讀機構為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解讀人為趙雨陽,電話58699140。